Yahoo奇摩(即時新聞)
2024年8月30日 週五 上午11:09
總統府今天公布
司法院正、副院長及
大法官被提名人,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被提名人為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
張文貞,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被提名人為財團法人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姚立明。
總統府30日舉行記者會,公布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 法官被提名人。圖為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被提名人 張文貞(左)及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右)步入會場。(中央社)
現任大法官共15人,其中民國105年11月1日就任的司法院長許宗力、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大法官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的任期將在今年10月31日屆滿,總統賴清德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提名包含正、副院長在內的7位大法官人選,將咨請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30日在總統府舉行,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張文貞(圖)出席。(中央社)
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30日在總統府舉行,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財團法人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姚立明(圖)出席。(中央社)
副總統蕭美琴今天在總統府祕書長潘孟安、副祕書長張惇涵陪同下,主持「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公布7位被提名人,性別比例女性3人、男性4人。總統提出張文貞、姚立明為大法官及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大法官整體共提名7人,其他大法官提名人皆來自學界與法界,包含現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何賴傑,學歷為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現任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陳運財,學歷為日本神戶大學法學博士;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王碧芳,學歷是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廖福特,為英國牛津大學法學博士;現任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劉靜怡,是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
蕭美琴致詞時表示,現任司法院長許宗力、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大法官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的任期將在今年10月31日屆滿,因此賴總統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提名大法官,將在今天咨請立法院同意。
蕭美琴強調,大法官是憲政守護者、人權捍衛者,在台灣民主深化歷史時刻,大法官扮演維護民主秩序的關鍵角色,在台灣永續發展前進道路上,大法官發揮引領台灣法治價值的重要樞紐,並要與時俱進,與世界思潮並肩而行,因此賴總統此次提名有4項核心價值,就是要充實大法官組成的專業性、進步性、國際化,且要兼顧理念與實務。
蕭美琴指出,賴總統宣示將持續推動司法改革,且認為司法體系應以價值領導為重要導向,因此司法院正副院長也需要具備持續推動司法改革決心,跟領導司法行政能力,經徵詢各界意見,以及審慎思考後,決定提名年輕新銳的國際法律學者張文貞擔任大法官並為院長,以及因為專業卓著,一路成為跨黨派政治意見領袖的姚立明擔任大法官並為副院長。
蕭美琴表示,張文貞是首位女性司法院長被提名人,熟悉司法改革,姚立明則富有參與憲政改革經驗,洞悉台灣民主發展脈絡,而兩位分別是留學美國、德國的法學博士,都有憲法學專長,期待這個不同世代、超越黨派的組合,能以進步的價值理念,兼容國民正當法律感情,領導推動司法改革。
蕭美琴說,賴總統也期許台灣司法不只有國民法官,全體司法官也應該是全民的法官,藉以強化民眾對司法維護社會公義的信心。蕭美琴也說,審薦小組以客觀公正立場,審慎嚴謹的程序提供人選諮詢與提供賴總統提名參考,她也要代替賴總統感謝審薦小組成員。
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致詞時透露,總統請她擔任司法院院長那次,只是兩人的首次見面,也才知道被總統觀察很久了,「我衷心感謝這個信任」。
張文貞說明,這個職務是重中之重,當今法院面臨嚴峻挑戰,法官、基層司法人員長期過勞,優秀法官人才流失,且快速變動的科技產業、複雜的社會政治都給法院極大壓力,社會對法院的信任也難以提升,在在衝擊民主憲政國家的法制。
張文貞指出,未來提名若獲得立法院同意,接續的重要任務就是建構法院的社會信任,捍衛民主憲政的法制與人權。
張文貞談及,面對法官與基層司法人員過勞,以及人才流失困境,她將從基層法官、司法人員角度切入,結合律師界、法學界,以及NGO等力量,積極優化司法程序,參考南韓、新加坡因應措施,包括建立資訊系統協助案件流程、推動E化法院工程提升司法效能等。
張文貞強調,法官不能被海量案件跟紙本淹沒,法官專業能力必須在案件實質上有效發揮,法官才能有尊嚴、公正、獨立及專業,且能有效回應社會深切期待,而過去幾年司法改革機制已經建立,並且運行,她後續將以此為基礎,持續結合各方努力、整合相關資源,積極推動。
談到捍衛民主憲政的法制與人權,張文貞解釋,當前全球法院都面臨很多全新議題,像是新興科技對人權帶來風險,威權再興威脅民主憲政、區域和平,以及影響人類生存條件的氣候變遷等,因此法院在公正獨立、依法裁判、定紛止爭的角色之外,也要善用司法制度基礎與程序條件,有效進行法院的社會對話,成為台灣在民主憲政領航下的法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