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3=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3-08 01:09

蘋果起訴宏達電 分析師:喬布斯正引導蘋果走向罪惡

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3月6日午間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美國博客網站Daring Fireball分析師約翰‧格魯伯(John Gruber)周四撰文探討了蘋果周二決定起訴宏達電侵犯專利的深層原因。他認為,這反映出蘋果CEO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的心態失衡,他正引導蘋果逐漸走向壓制競爭的歧路。
格魯伯表示:“我覺得,蘋果的專利訴訟案不過是彰顯出喬布斯自己的不滿情緒。”他認為,蘋果和大多數主要科技公司一樣,都把專利訴訟當做是一種防衛手段,對敢于挑戰自己市場地位的公司發動攻勢,這點就和諾基亞對蘋果提起專利侵權訴訟的道理一樣。
格魯伯表示,蘋果周二起訴宏達電和此前訴訟的不同之處在于,這次蘋果是主動發起攻擊,這令人不禁回憶起蘋果和微軟當年那場著名的官司。
1988年3月17日:蘋果向微軟和惠普提出訴訟,控告他們侵犯了蘋果的專利,在Windows 2.0.3中使用了與Mac相似的圖標。當時喬布斯還沒有回歸蘋果,蘋果指責微軟剽竊Macintosh的外觀設計和使用體驗,但最終敗訴。
格魯伯指出,和微軟的Windows操作系統一樣,大多數宏達電手機上運行的谷歌Android操作系統顯然也是吸取了行業優秀產品的設計和創意。他認為,從蘋果周二的新聞稿來看,喬布斯其實並不是很擔心宏達電手機給蘋果iPhone帶來的挑戰。
喬布斯在周二的新聞稿中表示:“我們可以坐視競爭對手剽竊我們的專利發明,也可以採取相應對策。我們已經決定對此採取措施。蘋果認為競爭應當是健康的,但競爭對手應該採用自己的原創技術,而不是盜竊我們的技術。”
格魯伯表示:“這不像是一起專利授權爭端的措辭,也不像是雙方展開友好談判的開端。這只是一個受委屈男人的抱怨。”他說,喬布斯的不滿也不難理解,但問題是在當前的軟件世界中,包括蘋果自己產品在內的各種軟件都或多或少地借鑒了其他人的產品,按照喬布斯的話來說,這就是剽竊。
格魯伯還搬出了喬布斯此前的言論:例如,喬布斯曾在1996年引用畢加索的那句名言“好的藝術家複制,偉大的藝術家剽竊”(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喬布斯還曾經理直氣壯地聲稱,“我們在剽竊偉大創意方面一直都是毫無羞恥”。
格魯伯引用了喬布斯曾經發表的一份公開信。喬布斯在信中對Mac開發人員威爾‧施普利(Will Shipley)表示:“如果蘋果變得利用自己的力量壓制競爭而不是努力繼續創新,那麼最出色的研發人才就會逐漸離開公司。你清楚這一點,因為你曾經在微軟目睹這一幕。”
美國科技分析師保羅‧格拉漢姆(Paul Graham)借用谷歌著名的“勿作惡”宗旨說:“蘋果正在日益走向罪惡。我很擔心蘋果內部沒有人能夠勇敢面對喬布斯並告訴他這一切。”
格魯伯倒沒有將蘋果稱為“罪惡”,但他也表示贊成格拉漢姆的後一看法。(逸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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