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倡議、把全球最低企業稅率訂為15%的協議,已獲得多數國家接受,更接近達成協議,相關細節預定8日在法國巴黎敲定。這項協定將使跨國企業一年多繳1000億美元的稅,且須納稅給營收發生地的政府。
這項協定涉及140個國家,今年7月時還有九國抗拒,但談判後已減少許多,原本抗拒這項協定的愛沙尼亞、愛爾蘭及匈牙利政府7日都表示,已同意這項協定,為這項協定掃除了一大部分障礙。
愛爾蘭的稅率是12.5%,也是許多美國大企業偏愛的報稅國。在原先擬定的條文中,訂定最低稅率「至少15%」,之後由於把「至少」兩字拿掉,愛爾蘭才同意讓步。匈牙利則說,該國希望能有10年過渡期的要求已獲滿足,因此將加入。
這項協定的要點,是各國將對跨國企業至少課徵15%的全球性稅率,避免各國再以低稅率的惡性競爭,爭取跨國企業進駐,並且讓跨國企業更難避稅,為跨國企業稅制百年來首見的重大改革。
目前的障礙之一,在於歐盟必須所有27個成員國都同意,才能接受協定,其他一些開發中國家也表示,仍將無法從跨國企業徵得合理稅收,例如阿根廷。
協定的最後爭議點,在於各國可對跨國企業在本地獲得的盈餘課徵多高的稅率。7月草案的稅率是20%-30%;跨國企業註冊國主張適用15%的稅率,但一些開發中國家主張最高30%的稅率。
許多國家也懷疑美國國會是否能通過這項協定;美國若未加入,其他國家可能會採取自己的計畫,對美國科技業課徵數位服務稅。法國、英國及印度原先都已經引進此稅,針對亞馬遜、Google及臉書等科技公司。
美國財長葉倫一直主張,這項協定應取消片面的數位服務稅。雖有一些國家反對,但在8日完成的最終協定中,預料將針對美國國會能否通過此案,制定一套執行計畫,及消除各國的數位服務稅。
如果各國8日同意這項協定的最新版本,將由20國集團(G20)財長於下周在華府開會時,敲定最終內容,再於10月底在羅馬召開的G20峰會,由各國領導人最終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