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1-02-23 23:32

大立光聲請假執行扣押債權 先進光:尚無重大影響

2021-02-23 10:33:33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大立光(3008)控告先進光(3362)損害商業秘密案,智慧財產法院審理民事訴訟二審已於上月底宣判,判決先進光須賠償大立光15.22億元。先進光今(23)日公告,大立光依智慧財產法院准予其供擔保後得假執行的民事判決,向台灣台中地方法院聲請對公司假執行扣押債權;目前對於公司財務、業務等既定營運狀況尚無重大影響,公司將依法定程序聲請免為假執行。
大立光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假執行,台中地院就先進光對於第三人薩摩亞群島商Excellence Electro-Optical Technology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債權,於15.22億元及自2013年11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的利息,及執行費新台幣1,218萬元之範圍內予以扣押。
先進光表示,將對智慧財產法院民事第二審判決(案號107年度民營上字第1號)不利公司部分,在法定期間提起上訴;目前對公司財務、業務等既定營運狀況尚無重大影響,公司將依法定程序聲請免為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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