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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頂洞人 發達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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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0-11 20:11
鼓勵QFII 中國調高投資上限
【中央社╱台北11日電】 2009.10.11 05:08 pm
為鼓勵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向中國大陸投資,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推出「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管理規定」等文件,調高投資上限。
除了這項規定,另一份文件是「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基金管理公司和證券公司境外證券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國外匯局相關負責人對新華社指出,中國於2002年11月實施QFII,2003年6月第1家QFII進入中國。與2002年的制度比較,新規定把單家QFII機構的額度上限由8億美元提高到10億美元;允許QFII機構開立不同性質和類型的資金賬戶;將養老基金、捐贈基金、開放式中國基金等進行中長期投資的本金鎖定期,縮短至3個月;確定開放式中國基金管理原則,並在賬戶開立、資金匯兌、申購贖回等方面給予便利。
配合這項「規定」,上述「通知」簡化了證券經營機構申請境外證券投資額度的程序和所需資料。此外,為防止證券經營機構佔有投資額度不使用,「通知」還規定外匯管理局有權調減2年內未能有效使用的投資額度。
這位未具名的負責人指出,QFII制度主要是鼓勵境外中長期機構投資者在大陸境內進行證券投資,因此在審批額度時,優先考慮養老基金、保險基金、共同基金、慈善基金、捐贈基金、政府和貨幣管理當局等類型機構投資者的申請。
截至2009年8月底,中國外匯管理局已批准76家QFII機構投資額度,共計153.20億美元,QFII機構累計匯入資金138.46億美元。
報導說,外匯局有關負責人指出,中國也實施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制度,截至8月底,中國QDII資金淨匯出287.11億美元,「今後民間持有海外資產的比例還將逐步提高。」
【2009/10/11 中央社】@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