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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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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03-03 15:50
疫情衝擊廠商無法準時出貨 留意三種應變措施稅制規定
武漢肺炎疫情衝擊產業,部分台商為因應合約交貨會改請海外廠商協助出貨,但會計師提醒,在中國外匯管制下委請海外廠商供貨必須留意收匯、出口報關等規定,避免遭外匯查核而遭罰。
肺炎疫情肆虐,中國復工進度遲緩,導致部分台商可能面臨無法如期交貨的違約風險,部分業者可能改請海外廠商協助出貨,KPMG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China Practice 劉中惠會計師提醒,仰賴其他海外廠商協助供貨,因客戶與供應商都在境外的貿易型態,因此能否順利收回外匯貨款及相關海關及稅務影響,將環環相扣。
劉中惠指出,如果是由海外廠商直接對最終客戶發貨,因供應商與客戶都在境外,在現行外匯規範下大陸公司應將上述交易按「離岸轉手買賣」進行申報。如果錯誤申報為「出口貿易」而產生收匯、無出口報關情況,而在外匯監管機關的系統中顯示異常,將引發外匯查核甚或面臨處罰。
根據規定,目前只限外匯管理評級為 A 類的企業可從事「離岸轉手買賣」,在增值稅處理上,因貨物的起運地及所在地都不在大陸,理論上應非屬當地增值稅課稅範圍,但在大陸稅務監管機制中,主管機關多以企業的營收比對其增值稅申報,估算其增值稅稅負率,還是可能引起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