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9-11-27 11:12

便宜行事踩紅線,街口支付挨罰180萬元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街口支付今年春節舉辦「發紅包」活動,為「求快」而便宜行事,踩中金管會紅線,認定在辦理業務及資訊作業出現內控等3大缺失,遭重罰180萬元並予以糾正,同時要求董事長胡亦嘉不得兼任總經理,需在3個月內函報改善措施,成為首家遭裁罰的電支機構。 銀行局指出,街口支付辦理業務及資訊作業共有3大缺失,其中以內控缺失最嚴重。首先,街口於春節時舉辦「發紅包」活動,為盡快撥款給客戶,即逕行以自有資金於街口支付開設帳戶,透過該帳戶「發紅包」給客戶,未按內控簽核流程規定開設帳戶。 其次,街口處理電支業務交易的資訊系統,未與會計系統自動連動,財務部門每月底依資訊系統報表核對會計帳的支付款項餘額,未確實了解兩者間的數據差異是屬於應收或應付帳款,均以過渡科目「暫付款」認列,出現結帳不確實、科目混亂等問題。 再者,街口對於公司重要作業流程,未訂定妥適內控制度,出現重要職位員工可同時擁有網銀帳號交易、審核、放行權限情況,允許權限過大、無法發揮牽制功能。以上3項內控缺失合計共裁罰120萬元。 此外,街口為使商家能快速退款給取消交易的用戶,允許商家的帳戶透支,意即買家退貨時,街口在尚未收到商家退款前、便先幫商家代墊退款給用戶。銀行局官員指出,此舉等於是用公司資金墊繳,有信用風險問題,此項開罰60萬元罰鍰。 最後,街口業務人員執行使用者提領款項時,未依內部管理規範辦理風控審核作業、即進行使用者資訊變更,金管會對此予以糾正,並認為街口董事長胡亦嘉兼任總經理有欠缺制衡機制之虞,為利業務健全經營、提升治理效能,要求胡亦嘉不得兼任總經理職務。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