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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大少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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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8-04-02 08:53
櫃買推多元上櫃,未獲利仍可入資本市場
櫃買推多元上櫃,未獲利仍可入資本市場
2018年04月02日 08:01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張漢綺台北報導】
櫃檯買賣中心增訂多元上櫃條件,協助成長型且具營收規模之企業進入資本市場,且考量採上開條件申請上櫃之公司可能尚處虧損,故適度延長申請公司董事、監察人及持股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之股票強制集中保管期間至屆滿一年始得領回其提交集中保管股票之二分之一、屆滿二年始得全數領回。
為協助營運績效已顯現且具成長性、惟尚未能符合獲利能力之企業進入資本市場,在現行一般上櫃獲利條件及科技(文化創意)事業上櫃機制之外,參考國外證券市場上市條件,並考量我國投資人結構,新增以同時符合「申請時最近期淨值達6億元以上且不低於股本之2/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來自主要業務之營業收入達20億元以上,且較前一個會計年度成長;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為淨流入」之財務指標組合作為多元之新上櫃條件。該項條件未要求獲利能力,並將同時適用本國上櫃及外國第一上櫃申請案。
櫃買中心表示,考量採上開條件申請上櫃之公司可能尚處虧損,故適度延長申請公司董事、監察人及持股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之股票強制集中保管期間至屆滿一年始得領回其提交集中保管股票之二分之一、屆滿二年始得全數領回。
此外,公開說明書封面應以顯著字體註明,依該條件申請上櫃之公司未被要求獲利能力,以提醒投資人特別注意,並於公開說明書及推薦證券商評估報告就該等公司之技術人員及公司經營部分增訂額外揭露與評估事項,俾於協助企業進入資本市場之同時,兼顧對投資人權益之保護。
(時報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