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政 發達集團稽核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09-04-21 19:06

頂客族年所得50萬以下 不用報稅

哪些人必須申報綜所稅?根據規定,只要年滿20歲、未在校就學、且已有所得者,就要單獨申報綜所稅,不能再與父母合併申報,除非申報父母為扶養親屬;已婚者則須與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他受扶養親屬等合併申報。
不過,全年綜合所得總額不超過免稅額(每人7.7萬元、70歲以上11.55萬元)及標準扣除額(單身7.3萬元、夫妻14.6萬元)合計數,可以不用申報綜所稅,若有薪資所得,還可以再減除薪資扣除額(每人10萬元)。
由於標扣額及薪扣額調高,今年綜所稅免辦理結算申報標準也更寬鬆。舉例而言,單身、無扶養親屬者,年所得15萬元以下,不用申報綜所稅;若是單身上班族、同樣無扶養親屬,可以再扣掉薪資扣除額10萬元,年所得25萬元以下不用報稅。
若是已婚、無扶養親屬,年所得30萬元以下免申報;雙薪頂客族則是年所得50萬元以下免申報;如果夫妻都在上班、育有兩名子女,可再多扣掉兩個免稅額,年所得65.4萬元以下不用報稅。
台北市國稅局提醒,即使全年所得總額未超過免稅額及標扣額的合計數,符合免申報標準,但所得中有扣繳稅款及可扣抵稅額者,還是要申報綜所稅,國稅局才會核定退稅。
此外,夫妻必須合併申報綜所稅,即使戶籍不在同一戶,仍須合併由一方申報;如果夫妻是在去年才結婚或離婚,則今年報稅時可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但應檢附戶籍資料作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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