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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10-16 08:27

味全賠償金:原購買金額3倍再加500元

味全賠償金:原購買金額3倍再加500元
2014-10-16 08:07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郭鴻慧台北報導】
味全(1210)承諾履行與北市府消保官協商的退費賠償方案。味全表示,使用問題豬油產品共計肉酥肉醬等18項,除退還原購買金額外,味全會以原購買金額的3倍作為賠償金,針對每一位消費者購買的行為,額外賠償新台幣500元,請各位消費者保留產品、發票或購買憑證。
味全表示,待相關完整退費賠償方案、執行細節與實施時間提報北市消保官確認後,味全將於賠償方案正式實施前一周,向社會大眾公告說明,味全願以最大誠意表達歉意與誠意。
味全使用問題豬油產品共計肉酥肉醬等18項,包括小寶純肉酥(230g)、味小寶海苔豬肉酥(230g)、味小寶香酥純肉鬆(200g)、味小寶香酥海苔純肉鬆(200g)、味小寶極品上豚豬肉酥(原味 200g)、味小寶極品上豚豬肉酥(海苔 200g)、味全豬肉酥(300g)、味全豬肉鬆(230g)、味全豬肉鬆-海苔豬肉(230g)、味全豬肉鬆-豬肉(250g)、味小寶健康豚肉酥(200g-2入)、味全豬肉酥袋裝3kg、味小寶香鬆原味75g、味全辣味肉醬150g(新舊2款包裝)、味全珍味肉醬150g、味全瓜仔肉170g、味全辣味肉醬3kg、蔥油乾拌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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