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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8-11 05:51
無線台 槓系統業者
2014-08-11 聯合報 記者/彭慧明
台灣有線電視系統業將在106年起全面數位化,並推動分組付費。不過,為了擠進有全國觀眾基礎的「基本頻道組」,無線電視五台槓上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及數百個衛星頻道業者。
無線電視業者呼籲,分組付費後,在基本頻道組內,原先系統業者依法「必載」五台以外,應增加更多必載無線電視頻道;系統業者與衛星頻道業者則批評,此舉違反市場平衡機制。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的分組付費原則,將分為一個基本頻道普及組,和三個或更多的頻道套餐組合。基本普及組月費限定在200元上限,內容包含現在必載的五家無線電視台、公共頻道以及其他系統業者自行決定納入的衛星頻道。
因NCC規定分組付費的收費上限,系統業者不可能全數納入所有頻道。各頻道業者認為,若被分進付費套餐組,勢必失去全國觀眾群,將普及組視為「兵家必爭之地」,希望擠進普及組,才有可能繼續維持廣告收入。光是搶分組,已讓系統和衛星頻道業者傷透腦筋。
擔心失去市場,無線電視台近兩年爭取在數位化後增加必載頻道。無線電視業者在數位化後,每家業者的頻道數都增加,加上數位化技術使得同樣的頻寬可以容納更多頻道,因此希望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不只每台必載一頻道,而是多個頻道。
系統業者與衛星頻道業者反對無線電視業者的要求,認為當初必載的頻道數量已是產業共識,無線電視的想法會造成產業失序。三方至今談不攏,在立法院、行政院、NCC各自找民代和官員支持。
學者則呼籲,無線電視台近年已成為收視的「弱勢」,在數位化後,應該發展更有市場區隔的無線台專有內容;另方面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也該必載具備公共媒體性質的無線頻道,也就是若頻道內容屬於公共服務而非商業性質,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應該一律提供必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