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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肉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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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07-25 13:55
網內免費? 公平會罰台灣大哥大20萬
網內免費?公平會罰台灣大哥大20萬
2013年7月25日 10:33
台北報導
台灣大哥大在廣告「網內一族401+行動上網699」、「通通省699+行動上網699」方案宣稱「網內免費」,但在廣告下方以字體僅約莫0.1公分見方大小提醒是每月網內語音通話2,500分鐘優惠,公平交易委員會認為有引人誤認網內免費並無通話時間限制之虞,同時也對其他業者形成不公平競爭,因而處台灣大哥大2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台灣大哥大在「myfone數位3C購物通」刊物刊載「網內免費」,以及「申辦智慧型手機指定專案享網內通話免費(二年專案)」或行動上網任您選,「網內一族401+行動上網699」、「通通省699+行動上網699」。
廣告下方雖然有「貼心提醒」,表示「網內免費2,500分鐘/月優惠,係於綁約期間內享免費撥打網內語音通話2,500分鐘/月之優惠……超過2,500分鐘後以401型/699型網內語音費率計價收費。」
不過,公平會認為,台灣大哥大刊載「網內免費」,是在1.6公分的紅色圓形內,以約0.4至0.5公分見方的白色字體刊載「網內免費」的方案,而貼心提醒文字總共有19行,且字體僅約莫0.1公分見方大小,行距約0.1公分,內容相當密接,且每月優惠2,500分鐘的文字出現在第3行、第4行及第6行,普通一般大眾不容易注意到。
公平會指出,有鑑於其他電信公司目前網內通話免費方案皆無分鐘數限制,台灣大哥大廣告僅以分別約0.2、0.4、0.5公分見方的較大字體刊載「網內免費」,一般並無法讓消費者認知有分鐘數限制,有引人誤認網內免費並無通話時間限制之虞,同時也對其他網內免費無分鐘數限制的業者形成不公平競爭,核屬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因而處台灣大哥大新台幣2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