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股海煉金   發佈於 2011-01-04 21:24

臺灣期貨交易所 新聞稿

為因應證交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系列及櫃買中心櫃買指數之揭示頻率調整為15 秒計算及揭示1 次,本公司股價指數期貨及選擇權契約最後結算價計算之價格取樣方式,調整為取最後交易日證券市場收盤前 30 分鐘每 15秒 揭示之標的指數,最後結算價取樣價格筆數由 26 筆增加至 101筆。本公司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最後結算價計算之價格取樣方式,調整為取最後交易日收盤前60 分鐘證交所每 15 秒揭示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所納入成分股計算之標的證券價格,最後結算價取樣價格筆數由 56 筆增加至 221 筆。配合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指數資訊揭示頻率」調整方案,於 100年 1月 17日上線,本公司股價指數類及股票類契約最後結算價計算方式之價格取樣筆數調整方案,自 100 年 1月份到期之股價指數類及股票類契約(最後結算日為 100年 1月 19日)開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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