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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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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1-10-02 08:19
台開精密園區案 將上訴
台中市政府昨(1)日表示,有關與台灣土地開發公司(2841)的「台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一期」訴訟案,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台中市政府勝訴,台開公司應返還結餘款17.1億餘元。
對此,台開公司表示,尚未收受法院正式判決,未能針對判決內容予以回應;但若未來正式收受不利判決時,為維護公司股東權益,將依法上訴到底。
台中市經發局表示,市府於民國87年與台開公司簽約,委託辦理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一期開發案,開發期間台開公司違反雙方契約約定,擅自轉出結餘款。
市府為捍衛權益,於108年12月3日向台中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歷經近二年努力,終獲台中地方法院判決台中市府勝訴,台開公司應返還17億1237萬4807元結餘款。
經發局說明,為因應台中地區主領產業的機械業投資設廠用地需求,提供一處設施完善的高附加價值生產園區,市府委託台開公司進行精密一期開發案。但開發期間,台開公司違反雙方契約約定,擅自轉出結餘款。
依台中地方法院9月30日宣判結果,台開公司應返還中市府結餘款17.1億餘元,及自此判決確定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利息;並宣告市府於提供5億7079萬1602元供擔保後,得進行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