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人員急忙上船搶救。(記者陳彥廷翻攝)
2020/11/23 05:30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屏東縣墾丁地區是國內潛水勝地,也是許多潛水員考照的地方,近年興起「體驗潛水」,是由教練扮演「保母」角色,帶著不具證照卻想「體驗」大海者,背著氣瓶下水。
29歲許女出事後,海巡人員初步調查當時是進行「體驗潛水」,但相驗時教練卻又稱許女是跟潛(非潛導),許女的盧姓男友則說,當初是因女友取得證照的店家有「潛水住宿包套行程」而加以選擇,照理講不會有差異,至於「跟潛」一詞,連檢察官都表示定義模糊。
墾丁1名資深潛水教練指出,對於排不出空檔練潛水,卻又想享受水下美景的民眾,業者會採「體驗潛水」模式,由教練1對1或1對2,全程如保母般,緊密監察下水的民眾,因此不具備證照的人,也可以背著氣瓶潛水。
該教練指出,體驗潛水下水後,教練全程照顧,包括檢查氣瓶殘壓、注意深度等,都是教練責任。
此外就是「潛導」,像已具證照者,因不熟悉地形海流者所請的教練,教練角色如同水下導遊,價格較「體驗潛水」低。
該教練說,這種1對1、1對2的潛導,一般來說教練會帶頭,並時不時回頭查看潛水員是否跟上,盧男無證照,採「體驗潛水」沒有問題,但若真屬包套行程,2人理應無差別,且許女3月才經由該店家取得證照,店家為顧及商譽及道義,一般來說「照顧程度」會略高,此件憾事在同業間已引發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