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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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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2-07 10:06
小七、賣場ATM,銀行可派員駐點
【時報-台北電】因應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金管會再度修法鬆綁。銀行局昨(6)日指出,過去法規規定,銀行的ATM(自動櫃員機)不可派人駐點,以免變相成為分行,但考量未來的智慧型分行可能只剩下多功能ATM、沒有行員,但民眾可能不會操作複雜型的ATM,需要人員解說,因此先修改法規,同意金融機構場所外的ATM可派員駐點。銀行局指出,「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外自動化服務設備管理辦法」第七條法規鬆綁後,只要銀行董事會評估通過符合效益,除了銀行外的ATM可派人駐點解說,未來包括百貨、賣場或超商等場所,都可派員駐點,該法規預告30天,預計3月生效上路。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早期因為分行家數少,為了避免ATM可能淪為銀行分行的「延伸」,因此法規禁止銀行配置人員到ATM駐點。不過,為了因應FinTech智慧型分行的發展,未來的ATM可能提供複雜、多功能的服務,現場可能需要人員進行解說操作等,因此,同意金融機構場所外的ATM可派員駐點。不過,銀行局指出,想在ATM旁派員駐點,銀行仍必須先經過董事會同意,而且該員主要是提供ATM的使用諮詢與管理,不可有收付等營業行為,董事會通過後還要再向金管會提出申請,申請手續很簡單,就用網際網路申報系統向金管會申報即可。據了解,多數銀行傾向以分行外面擺設的ATM為主,至於超商或賣場的ATM,銀行雖然也可以派人駐點,但成本高出許多,銀行也要自行評估。此外,金管會這次也把「繳納稅費」、「帳務查詢」、「台幣外幣現鈔兌換」等列入ATM服務項目範圍內,未來不用另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魏喬怡/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