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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7119 發達集團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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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04-17 21:25
方嘉麟:從未主張公司登記取消實質審查
民間《公司法》修法學者、政大法學院教授方嘉麟今天表示,從未主張公司登記取消「形式審查」,而是應讓電腦來進行審查。
方嘉麟舉例,就像董事當然解任條款中,詐欺犯能否擔任董事,是輸入身份證字號後,由電腦來審查,電腦可以做得比人工更好。
方嘉麟強調,形式審查依然存存,只是過去是人工審查,現在是電腦審查。她認為電腦形式審查,會比目前經濟部人工審查,地方申登機關的形式審查更廣泛。
再者,民間修法小組也沒有強制要求公司要設公司秘書。公司若有設公司秘書「很好」,但沒有也沒關係,就由董事長自行負責。
方嘉麟說,公司可以自行選擇,依循現制,由董事長(登記負責人)自行負責。或是公司自己找一個人,沒有資格要求,擔任公司秘書;可以是公司的財務主管,由其負責公司登記資訊的真實性;或者公司也可以找一個有公司秘書資格者來做,或是委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