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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5-04 11:17
4都同聲喊廢 爭地方自主權
吳江泉、盧金足、張立勳╱綜合報導
中央立法將直轄市超過500坪的公有土地納入禁售範圍,嚴重侵害地方自治條例,除了新北市長朱立倫,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政府的財政首長也都異口同聲,齊喊廢掉500坪禁售令,還給地方自主權,彈性處理市有土地,一方面取得建設財源,並引進民間投資建設,帶動地方繁榮。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長簡振澄指出,高市府贊成國公有土地500坪限售令解除,因為,限售令其實是規定在國有財產法裡,市有土地並不在限制範圍,但市有地超過500坪出售,都得呈報到行政院,通常得到的答案是「不准」,高雄縣市合併之後,高雄市為此已單獨奮戰將近5年的時間。
簡振澄表示,當初限售令主要是限制台北市寸土寸金的國有土地,高雄或其他鄉下地方土地,怎麼跟台北比?「確實不應如此限制」。
高雄財政局非公用財產開發主管官員說,2012年至2015年,高雄市總共標售土地238筆,土地面積15.58公頃,成功標出數量119筆、面積8公頃,失敗數量119筆、面積7.58公頃,脫標率等於是一半。
他說,陸續還有以地上權促參標租案,如博愛、大順路口的舊龍華國小3.8公頃土地,經都市計畫變更為商業區,去年以70年租金111億元標租流標,今年6月將降低底價再招標。
台中市政府財政局則說,台中市國公有土地500坪以上有27筆,500坪以上土地面積計21,307坪,4年內成功標租3筆土地,標租未成功共2筆,處分土地為地方自治權,出售土地不只能讓市府取得建設財源,主要更是盼引進民間投資建設,帶動地方繁榮,「台中市府支持解禁!」
北市財政局副局長游適銘說,去年10月,北市曾行文中央,盼解除公有地500坪限售令,遭中央回文「地方不宜標售土地」,若中央能夠解禁,對土地活化、運用較有彈性,不會受到地上權期限的限制,投資人能夠取得產權意願也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