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元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13-06-13 01:08

朋友的定義(吳淡如)

本帖最後由 兆元 於 13-06-13 01:10 編輯
朋 友 的 定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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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並不少,不過,如果要細分的話,一種叫作真的朋友;一種叫作熟人。
所謂朋友,是指道同而相為謀的人;所謂熟人,則是道不同但在某些地方必須相互合作的人。
其實,在我成長的路程之中,仰賴朋友之處多得難以計數。
所謂的仰賴,又是心靈上比物質上多得多。
我很幸運,不曾為了友情而痛苦,即使借了熟人錢,他賴了帳,也未嘗影響我的生計,
因為,我還是只能量力而為,也因讀了法律系而恪遵教授囑咐「絕不為人做保」的原則,
並沒有為朋友拖累過。
但我相信,在人情味很濃的台灣,因為朋友而受累的很多很多。
可能有人在小學時就曾被同學警告:「你如果不幫我,就不叫朋友。」
所以從小就知道要講義氣才夠朋友,青春期就有「換帖兄弟」或「閨中密友」,
凡事為朋友赴湯蹈火,在所不辭,變成一種不辨是非善惡的愚忠。
有人為了這份義氣變成殺人犯,或犯下了傷害罪。
追究起原因來,他竟什麼也不知道,只知道是老大要他去砍人,或是替朋友出口鳥氣,
他就盡心盡力地剷除「我朋友的敵人」。
這是沒大腦,也沒想清楚,別人是拿你當朋友,還是用你借刀殺人。
真正的朋友不會借你的刀殺他要殺的人。
有人為朋友丟了婚姻。
老婆有請,三推四請;朋友一喝,兩肋插刀,一喝酒就不醉不歸;不管家中有無生活費,
在外吃喝嫖賭買單時一馬當先搶面子。
曾經看過一個被忍無可忍的妻子和兒女「趕出家門」的老演員聲淚俱下地哭求同情,
說:「我這一生所有的積蓄都被朋友倒光,老婆還因我從不聽勸告,不為她想,
最後要求和我離婚,你說我錯了嗎?」他確實錯了,只是旁人都噤聲不語,
因為他已經夠慘了,何必再說不中聽的話呢?
你那麼博愛,也該先重視自己的糟糠妻和小孩,不能在小孩沒奶喝的時候,把錢借朋友還賭債。
真正的朋友,可不會不為對方著想,老以自己為優先。
很多人還為了朋友借錢傷透腦筋。
不借,傷感情;借了,一見面就尷尬;又怕他從此避不見面,就是賠了錢又折了友誼,
只會恨他一輩子。唉!真正的朋友,不會把你當銀行。

我的同學有三分之一都在法院當法官,他們要我再三叮嚀大家:請朋友吃飯,
大可慷慨,但不可借錢給朋友,通常是沒有友情又沒了鈔票,大家反目,非常難看。
余秋雨在︿關於友情﹀一文中有令人莞爾的論述,他說:「我認為,世間的友情

至少有一半是被有所求敗壞的,即便所求的內容戶,一看不是壞東西。
讓友情分擔憂愁,讓友情推進工作 .... 友情成了忙忙碌碌的工具,那它本身又是什麼呢?
其實,在我看來,大家應該為友情卸除重擔,也讓朋友輕鬆起來。
朋友就是朋友,除此之外,別無所求。」
屈指算算,你有多少無所求的朋友?
我很慶幸,我有一些無所求的朋友,我也願意當他們無所求的朋友。
那該是友誼中的「舍利子」了。
因無所求,所以幫得心安理得、心甘情願,他明白我的原則,我了解他的為人,

任何謠言都不能離間我們,這才叫朋友。
那種一直把他生命負擔放在你身上,只把你當情緒垃圾桶,一看到你就想到

聚寶盆的「熟人」,你又何必太在意自己夠不夠義氣?

我們都願意幫人,但可不願意只被當成情感上的枴杖或私人的地下銀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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