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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ad 發達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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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07-28 08:53
明基內線交易案今宣判
2011年 07月28日 【劉昌松、吳秀樺╱台北報導】喧騰一時的明基電通董事長李焜耀等人涉背信案,高等法院預定今宣判,雖然檢方猛攻李等人涉嫌利用人頭帳戶,侵吞原應分給海外員工的紅利股票,但一審法官以李焜耀所作所為都是股東會授權等理由,判決無罪,若今日二審維持原判,依去年立法通過的《刑事妥速審判法》,全案將定讞。
檢方傳獲新證據
昨日《壹週刊》報導,檢方最近查獲關鍵新證據,很多事證對李焜耀不利,對於高檢所舉事證,已改名佳世達主管表示,皆與事實不符,將靜待法院公正判決。
對於未宣判案情遭《壹週刊》大篇幅報導,佳世達對檢方放話相當不滿,佳世達表示,檢方在未判決前不應將相關資料露給媒體,嚴重影響明基友達集團社會觀感。
2007年初,明基股價暴跌,檢調發現賣股的都是明基內部人士,並查出李焜耀和前總經理李錫華、前財務副總經理游克用及財務經理劉維宇、會計經理劉大文等5人,涉嫌利用4名員工帳戶大量買賣股票,並將原應給海外員工的配股變現後,挪用1300萬元購買名車並支付公司高層海外旅遊,被依內線交易等罪起訴。
但桃園地院認為,明基股東會曾決議授權李分配股票給高階主管,並用來留用海外人才,並無侵佔公司財物或損及股東利益等問題,判決李焜耀等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院,今二審若維持無罪判決,全案將宣告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