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3-05 19:12

福興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20%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9924)福興-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暨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52.減資緣由: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群益報酬率3.減資金額:新台幣376,904,340元4.消除股份:37,690,434股5.減資比率:20%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1,507,617,36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114/05/23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50,761,736股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1.減資基準日: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作業事宜。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民國114年3月5日下午4:30於台灣證券交易所召開記者會,說明董事會決議現金減資,其內容如本公告資訊。(1)本次擬辦理現金減資計新台幣376,904,340元,銷除股份37,690,434股,以本公司目前已發行普通股股份188,452,170股計算,減資比例為20%;每股退還現金2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507,617,360元,計150,761,736股。減少之股本全數以現金依各股東持股比率退還。(2)依前述已發行股份總數計算,每仟股減少 200 股(即每仟股換發800 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折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前述價格承購。(3)本次現金減資換發之新股擬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俟股東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與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4)本案於現金減資基準日前,如因法令修訂、主管機關核示,或因其他客觀環境變動而須修正,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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