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21-10-01 10:11

金管會不動產授信金檢 揭8大缺失17樣態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政府各部會聯手打炒房,金管會去年12月初至今年3月底,針對10家國銀及3家票券進行不動產授信專案金檢,並公布相關貸放業務8大主要缺失、共17種疏失樣態,已於5月發函要求金融機構避免。針對央行日前公布的打炒房新規,亦已納入年底的重點檢查項目。 檢查局金控公司組長江貽中表示,國銀在購屋貸款方面有4項疏失樣態。首先,對已持有多筆或短期辦理多筆購屋貸款的借戶,未確實查證購屋用途合理性、便以購置住宅貸款名義核貸。其次,對短期內連續買進賣出房屋的借戶未進行查證、研擬風險控管機制。 再者,對於財務能力欠佳的借戶,國銀短期內仍核准辦理多筆購屋貸款,未確實評估借戶還本繳息能力。對於借戶提供非本人外幣存單擔保,核貸金額超過借戶購置高價住宅金額6成,且以短期放款承作、貸款期間僅繳付利息,違反央行對高價住宅貸款規定。 購地貸款方面則有3項疏失樣態。首先,國銀未向借戶徵提明確興建動工期程,對於多次辦理續約展期的客戶,未有效督導依約動工開發,導致貸放後數年仍未動工興建,成為助長「養地」的幫兇。 其次,對同一土地短期內交易價格大增或轉貸案件貸款金額大增,國銀未確實評估借戶資金需求合理性、審慎辦理擔保品估價。最後,對於核給鉅額周轉金貸款的建築業者,未釐清最終資金用途是否用於辦理住宅及企業建築使用。 餘屋貸款有2項缺失樣態,一是對承作條件未符合內規者,未建立例外案件管理機制。二是對於餘屋去化率偏低或去化時程過長的案件,未落實逐步收回貸款額度、或調高利率內部風險控管措施。 工業區土地抵押貸款亦有2項缺失樣態,包括未向借戶徵提興建或開發計畫、或所徵提計畫內容不明確卻仍核准貸款,以及對於未依興建或開發計畫執行地借戶,未依內規逐步收回貸款或調升利率。 票券公司亦有4大缺失。首先,在不動產授信方面,對於非不動產業實際資金用途於不動產投資開發及買賣者,未納入不動產業保證限額控管。辦理以餘屋為擔保的授信案,對於營運及財務結構不佳、償債能力薄弱的授信戶,未瞭解最新餘屋銷售情形、掌握還款來源。 在空地擔保授信方面,票券公司辦理徵審作業,對未依興建計畫一再展延動工日期的借戶,未掌握開發期程及評估興建可行性,不利掌握還款來源。同時,辦理鑑價作業方面,則對同一不動產擔保品出現短期內重估鑑價、大幅提高押值增貸情形。 票券公司在聯貸案授信方面則有2項缺失樣態,包括未具體評估資金需求合理性、未瞭解實際資金用途是否與原申貸用途相符,以及對授信戶聯貸合約承諾事項的擔保品銷售率,有未確實追蹤控管等情形。 江貽中表示,檢查局5月已將金檢主要疏失函送全體國銀及票券公司,要求檢視自身是否有類似狀況,並強化相關風險管理機制。而央行近日增加打炒房新措施,亦已納入年底一般檢查重點項目,由於主要為強化既有規定限制,因此不會特別再辦專案金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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