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3)日以附款方式,通過遠傳電信
(4904)與亞太電信3.5GHz頻段共頻共網申請案,待公平會同意後,台灣五家電信業者5G服務將可全數上路。
NCC的兩項附款包括在資安部分,兩家業者應共同成立3.5GHz網路管理暨資安監督運作小組;其次是提升涵蓋率,雙方承諾增加建置基地台數量共計2000台,以擴大訊號涵蓋,強化消費者體驗。
此案還須經過公平會同意才正式實行。目前亞太電以虛擬行動網路(MVNO)的模式提供用戶5G服務,但門號歸屬仍是遠傳。NCC表示,公平會同意兩家業者的合作案後,亞太電用戶要再以號碼移轉模式轉換到亞太電信的網路。
根據雙方合作規劃,雙方共用3.5GHz頻段為第一階段合作,亞太電以94.73億元,分擔遠傳3.5GHz頻段標金九分之二成本,換取等比例網路容量20年使用權。第二階段遠傳將增資亞太電50億元,持股11.58%(5億股),成為亞太電第二大股東,後續增加持股,最後會與鴻海並列亞太電最大法人股東。
此案是在NCC新修訂電信管理法、開放在5G頻段共頻、共網、共構(通稱三共)的第一個案例。NCC表示,現階段只有5G的3.5GHz頻段開放三共,並未開放4G服務的三共業務。業界認為遠傳加上亞太電,遠傳得以降低成本且取得盟友,亞太電也躋身5G競爭行列,對台灣大將產生競爭效果。
NCC表示,兩家業者已經同意在未來共用3.5GHz頻段後,雙方用戶無差別待遇、共同使用網路。NCC沒有要求成立控股公司,但希望業者網路獨立控管,成立3.5GHz網路管理暨資安監督運作小組,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並且建立消費爭議處理管道、終止或暫停服務的消費者權益保障措施,確保各自用戶資料獨立不被對方知悉。
遠傳與亞太電都同意建設更多基地台增加覆蓋率。遠傳同意增設500台5G基地台、1000台4G基地台,亞太電信則增設500台4G基地台。遠傳與亞太電都表示樂見此案獲得主管機關正式通過,將按規定辦理後續事項、拓展5G多元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