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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8-01 13:46

勤美太子掏空案 2董座求重刑科重金

勤美太子掏空案 2董座求重刑科重金
中時 更新日期:"2009/08/01 02:58" 洪榮志/台南報導
中國時報【洪榮志/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勤美集團、太子建設兩家上市公司遭掏空案,昨日依違反證交法起訴十四人。涉嫌中飽私囊的勤美董事長何明憲求刑廿四年、併科一億元罰金;太子董事長莊南田求刑九年,併科三千萬元罰金;至於穿針引線的律師凃錦樹求刑卅三年,併科罰金二億元。
由於何明憲、凃錦樹兩人仍在押,台南地方法院召開接押庭後,諭令何明憲以七千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凃錦樹則被裁定續押。
律師凃錦樹穿針引線 求刑最重仍續押
檢方指出,何明憲(六十二歲)、莊南田(七十三歲)等人為掏空勤美、太子公司,除設立日華資產管理及日華投資公司外,還虛設兩家專門收購不良債權的「勁林爭青」、「齊林環球」公司。他們先向銀行低價買入不良債權後,再拉高價錢賣給太子、勤美,從中賺取價差及仲介購地佣金。
九十五年間,莊南田及何明憲等人,先後利用日華資產管理、日華投資公司及兩家空殼公司,收購台中市「金典酒店」及「大廣三」的不良債權後,再以虛偽交易層層抬高不良債權售價,藉此掏空太子、勤美資產。
檢方查出,日華資產先以三十四億元標得金典酒店後,太子、勤美再以四十七億元的高價買入,同時還支付日華服務費十億元、兩家空殼公司合計三億佣金。
另外,日華投資以七億四千萬元拍得大廣三後,先以十億元轉賣給統一安聯公司,再以十三億九千萬元轉給齊林環球,最後由勤美動用十七億元買入大廣三。
三人具體求刑外 另十一被告併案起訴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建弘九十六年接獲檢舉,歷經二年半偵查,查出何明憲、莊南田等人勾結外人,合計掏空兩家上市公司七億七千萬元資產。其中,勤美被掏空五億多元,太子建設掏空二億餘元。
昨天被偵結起訴的十四名被告,除何明憲三人具體求刑外,太子建設總經理陳仁欽也被求刑一年,凃錦樹前妻林桂芳求刑一年,太子建設副總經理黃秋丸求刑十八年、併科罰金四千萬元。
至於勤美董事長特助汪家玗、日華資產總經理郭功彰、全國大飯店副董事長柴俊林、何明憲祕書林秋曼、勤美財務會計人員陳順敏及張韾予、凃錦樹雇用的人頭王信富、員工徐曉韻等人也併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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