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果粉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4-12-24 12:40

立院三讀 騎車、開車吸菸罰600元

癮君子看過來,騎車、開車時別再吸菸,以免受罰!
立法院院會二十三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未來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菸、吸食、點燃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將處新台幣六百元罰鍰,另違規併排停車罰款也將提高一倍。
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長趙晉緯表示,三讀通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共修訂十條處罰條例,其中,增訂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處新台幣六百元罰鍰。
在取締的定義上,趙晉緯表示,未來正式實施後,只要抽菸產生菸灰,因飄入其他用路人眼睛,或以其他方式影響行車安全,就屬違法,未來內政部警政署也會配合執法。
在執法上,警政署交通組組長方仰寧表示,將以「點燃香菸產生菸灰」、「旁邊有其他人車」為原則,不論汽機車是行進或停等間,只要可能影響行車安全,甚至肇事,或民眾檢舉,就會執法開罰。
此外,三讀修正條文也加重提高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汽車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及胎紋深度不符規定者,由現行處新台幣六百元至一千二百元罰鍰,提高至新台幣三千至六千元;另加重併排停車違規處罰額度為二千四百元。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