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犇 發達集團副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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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9-25 08:33
金管會發函通令,券商承銷國際板不得殺價
【時報-台北電】國際板及寶島債今年很夯,不少金融機構排隊發行,金管會24日也發函「警告」所有券商,在辦理相關公司債、金融債及國際債規劃及諮詢業務時,要用公平、合理方式收費,不得用任何名義將費用補貼或退還給任何人,一旦被查獲就以公會自律規範處分,記點或罰款,嚴重者即是暫停承銷權等。
由於金管會開放保險業從今年6月起,投資國內發行的國際板債券、寶島債等,可不計入國外投資限額,各壽險公司等於多出極大的額度可投資,在壽險資金大量湧入下,今年國際板及寶島債發行量可突破100億美元。
為免券商為了搶生意殺價競爭,金管會特別發函,強調證券商辦理發行人發行普通公司債、金融債及國際債券的財務規劃及諮詢顧問業務,應以公平、合理方式經營,所收取的財務顧問費不得用其他方式 或名目補償或退還予任何人。
證期局表示,主要是提醒券商不得殺價競爭,不要有任何退還費用、抵扣方式,否則就是回歸券商公會的自律規範,採記點或罰款,嚴重者就是暫停承銷權等,會影響到券商生意。
國泰世華銀近日也在國際板債市要發行9.9億美元的債券,是國際板第一檔第一類資本(Tier 1)債券,即無到期日非累積次順位金融債,由於年息5.1%,不少壽險公司競搶,這部分發行6.6億美元;另外還有年息4%的第二類資本債(次順位金融債)3.3億美元,共吸引1.6倍資金認購。(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