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墾丁 發達集團稽核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3-19 18:17

統一元氣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3月19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19
2.股東會召開日期:98/06/1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士林區大東路75號2樓(士林區公民會館)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七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查核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承認九十七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
(2.)討論本公司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3.)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背書保證作業處理程序
(四)選舉事項: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其他討論議案:解除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無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4/1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6/1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九十八年股東常會之建議議案,惟各股東
之提案將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凡欲辦
理提案之股東,請於98年4月13日至4月23日止將書面提案蓋妥原留印鑑後,以掛號
寄(送)達本公司(台北市忠孝西路1段50號B3樓,聯絡人:陳瓊美),本公司將彙總所
有提案並檢核貴股東相關提案資格及原留印鑑無誤後送交本公司董事會審核辦理
並於法定期間內函覆。
(2.)97年度虧損案內容及其他相關補充議案,至遲將於股東常會四十日前經董事會
決議後公告。
(3.)停止過戶期間98年4月12日至98年6月10日,故現場過戶至98年4月10日(星期五)
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98年4月10日(最後過
戶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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