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蘭德倫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3-02 09:35

《社會》亂打110,擬處拘役或罰鍰

【時報-台北電】110是民眾的報案救命專線,但以台北市為例,過去3年平均每年亂打110報案專線高達16萬多通,約佔110總報案電話6成,不少搗蛋電話更是無聲的「鬼來電」。對此,立委蔡正元提案修法,違法者將面臨拘役或罰鍰,盼能有嚇阻效果。
根據台北市政府統計,「亂打」110的定義包括:不出聲或未回應、掛斷、打錯電話、玩電話、精神異常及酒醉。在102年的亂打專線,以不出聲或未回應的無聲「鬼來電」最多,占整體亂打案例約3成4,有5萬6千多通。
其次是精神異常病患撥打,有4萬2千通,占2成6。台北市勤務中心員警表示,有些精神病患已經是撥打成習慣,每天一定會報到,讓員警不堪其擾。
此外,也有3萬3千通是民眾直接掛斷電話;而說自己「打錯電話」的,竟然也有2萬6千通,員警說,110這麼簡單的數字,「打錯有可能嗎」?至於喝醉酒亂撥110,也有1500通。
台北市去年約有30萬通報案電話,亂打案例卻有16萬4千通,1個月就有1萬3千通;台北市勤務中心現行只有10席受理專線,平均每天就要處理450通,等於每席接線員警,1天要面臨45次民眾搗蛋電話,根本是不勝其擾。
110與119同樣都是民眾的保命專線,但是只有《消防法》第36條第2項規定,無故撥打119者,可處1萬5000元以下罰鍰;而無故撥打110卻沒有相應罰則。
對此,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等提出《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增列第85條第4項,「無故撥打報案專線者」,與謊報案件一樣,將可處以3天以下拘役或最高1萬2000元的罰鍰。
警政署也認為這是正向的作法,可讓民眾了解110是報案、緊急用途,避免占線或浪費警力。警政署還說,110每年可接到600多萬通電話,但超過一半的內容都不是警察的工作,民眾似乎將110當作諮詢專線,有任何疑難雜症都打來找警察。
警方表示,刑法中的妨害公務罪嫌,雖也可將亂撥110的民眾送辦,但除非情節嚴重、惡劣,真的影響到警方受理報案,目前很少會去追究責任。(新聞來源:中國時報─顧佳欣、林郁平/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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