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3-12-27 22:42

凱勝綠能現增1000萬股案,認股基準日113/1/22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246)凱勝綠能-公告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2/12/27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年8月29日與112年10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計新台幣100,000,000元整。3.因應措施:一、本公司於112年8月29日與112年10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計新台幣100,000,00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1月28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623181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及證交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凱勝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如下﹕CD01030汽車及零件製造業G799990其他運輸輔助業IG02010研究發展服務業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F113110電池批發業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F2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JE01010租賃業F107200化學原料批發業F207170工業助劑零售業F207200化學原料零售業F213110電池零售業F401010國際貿易業CC01090電池製造業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F114010汽車批發業F214010汽車零售業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20電線及電纜製造業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F107990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F113010機械批發業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F120010耐火材料批發業F199010回收物料批發業F199990其他批發業F207990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F213010電器零售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F220010耐火材料零售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CD01990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D101060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律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額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普通股數額及金額:本公司章程額定資本總額為新臺幣2,000,000,000元整,分為2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臺幣176,130,000股元,分為17,613,000股股(含私募普通股2,261,88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128號8樓之1(五)董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章程設董事9至11人,目前董事9人(獨立董事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定章程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定於民國101年3月14日訂立章程,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12年10月12日。(七)公告方式:詳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100,000,000元,實際發行價格於訂定後另行公告。2.本次發行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5%,計普通股1,5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發行新股總數之85%,計普通股8,5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482.59808股。原股東按持股比例計算不足認購一股者,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併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276,130,000元,分為27,613,000股;每股面額為新臺幣10元。(十)增資計畫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十二)現金增資股款繳款期限: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自113年01月26日至113年02月01日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自113年02月02日至113年02月05日(十二)代收股款機構﹕永豐銀行北高雄分行。(十三)股款存儲機構:台中銀行鳳山分行。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計畫及程序所訂之內容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之指示、基於營運評估、因市場狀況需要或因應客觀環境變更,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四、訂定113年01月22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並依法自113年01月18日起至113年01月22日止停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3年01月17日下午5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五、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將採無實體方式發放,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屆時將另行通知並公告。
六、本次現金增資公開說明書及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查詢。
七、特此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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