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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武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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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3-18 13:45
廣東最低工資標準5月起漲兩成
【經濟日報╱記者林茂仁/即時報導】 2010.03.18 01:26 pm
廣東新版最低工資標準將從5月起實施,其中廣州市將一舉超過千元,達到人民幣1,030元,可望緩解「用工荒」的情況。
廣東省政府日前發出「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下稱《通知》),從今年5月1日起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並相應提高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後的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均為五個檔次,其中廣州市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準,由原來的860元/月提升至1030元/月,增幅19.8%,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9.9元/小時。
第二類標準為920元/月,執行地區為珠三角地區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第三類標準為810元/月,執行地區為汕頭、惠州、江門市;第四類標準為710元/月,執行地區為韶關、河源、梅州等十二市;第五類標準660元/月,由執行四類市的部分困難縣及縣級市執行。
深圳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則另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自行制訂執行。日前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表示,深圳市將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幅度將不低於10%。按此計算,調整後的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特區內至少1100元,特區外有望上千元。
廣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表示,調整後全省最低工資標準水準平均提高21.1%。每個類別增長率都接近或超過20%,其中第四、五類增幅較大, 分別為22.4%、24.5%。為促使各地根據當地實際, 進一步提高低收入職工的收入水準,「通知」還規定,有條件的地區可在省確定的標準上適當上調。
「其實目前珠三角的企業絕大部分工資都已經高過了提升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因此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對企業緩解用工荒意義不是很大。」廣州市台資企業協會會長程豐原表示,對企業來說,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意味著企業要繳納的社保標準相應提升,這在某種程度上也增大了企業的經營壓力。
此前1月,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崔仁泉表示,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主要是從調整分配結構來考量,提高勞動報酬占收入分配的比重,這應該是當務之急。
【2010/03/1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