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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發達集團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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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1-28 12:52
子女婚嫁 父母各贈百萬免稅
本帖最後由 B 於 09-11-28 12:55 編輯
子女婚嫁 父母各贈百萬免稅
2009/11/28 12:44 中央社
年關將近,又是結婚旺季。南區國稅局提醒,父母於子女婚嫁所贈與財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可不計入贈與總額。而且是以父母各自依子女人數計算,並非以父母為同一計算單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年關將近,結婚旺季又開始了,許多父母親通常會在子女婚嫁時給予一筆財物,作為子女成家時財力來源。
南區國稅局說,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100萬元,可以不計入贈與總額。此一規定,是以父母各自依子女人數計算,並非以父母為同一計算單位。
國稅局舉例表示,林先生在今年分別有兩名子女婚嫁時,贈與的財物以兩名子女每人各100萬元,配偶林太太也是一樣,都適用不計入贈與總額,免課贈與稅。如果父母各分別贈與子、女超過100萬元,應按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申報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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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繳納11/30止 財部籲儘速繳納
2009/11/28 12:29 中央社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98年地價稅已自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 月30日 (星期一)截止。財政部籲請納稅義務人儘早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或移送強制執行。
地價稅雖然不是國家稅收大宗,但是民國98年仍編列新台幣569.02億元,截至11月11日資料顯示,只徵收51.08億元,月底的徵收將是大宗。
財政部官員說,逾期繳納地價稅款者,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財政部籲請納稅義務人儘早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或移送強制執行。
官員說,納稅義務人如尚未收到繳納通知書(稅單)者,請逕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或申請補發;台灣省各縣市也可向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查詢或申請補發。
官員提醒,納稅義務人如利用銀行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者,請注意存款餘額是否足夠撥付應納地價稅款,如有不足者,請儘速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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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投資年底收盤價,別亂丟
2009/11/28 12:05 時報資訊
明(99)年海外所得要開始課徵最低稅負,資誠會計師郭宗銘提醒,知名人士、台商公司負責人等高風險族群,要記得收集今年底12月31日海外有價證券、控股公司的收盤價或淨值,以備將來報稅時做為舉證證明。
郭宗銘表示,海外所得課稅的高危險族群包括:1.有經常性及鉅額的國外匯款;2.公開資訊可查詢到的個人境外資產,例如,企業申請在國內外上市資料中載明個人資訊;3.曾被國稅局查過海外遺產稅或贈與稅者;4.透過金融機構投資大額投資境外有價證券,例如購買境外基金、國外債券;5.媒體披露的知名人士,例如藝人、公司負責人、執行長有境外資產或所得,上述幾種情形都易引起國稅局的注意,為未來查稅重點。
境外所得的計算,係以實際收入減去成本及必要費用,但需要舉證,如果無法舉證,財政部規定,要用財政部發布的標準當成所得。海外不動產交易亦應計入海外所得,計算方法是不動產以成交價乘上所得標準率12%,當成所得額。當成本費用大於成交價的88%時,應保留憑證,所得額可低於12%。
郭宗銘並說,有台商非常擔心,如果要匯回海外資金,是否要趕在今年底以前匯入,如果在99年1月1日以後匯回資金,是否會被國稅局盯上,由納稅人負舉證責任才免於課稅?對此,財政部高層表示,「資金不是所得」,國稅局絕不可能查稅,請外界放心。
此外,海外所得日出課稅,最大的影響不是所得稅,而是遺產稅,因為申報所得,海外資產就會曝光,假設,1億元的資產如果1年的報酬5%,只有500萬元,低於最低稅負的免稅額600萬元,不見得會被課到稅,但可能是遺產稅及贈與稅的查稅目標。(新聞來源:工商時報─王信人/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