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發現妻子曖昧簡訊,短短一天內就完成蒐證、協議離婚與辦妥離婚登記,向妻和小王求償百萬,被法官駁回。(示意圖)
2020/11/26 22:05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張姓男子的妻子江女偷吃雇主林男,張男發現兩人激情對話,在短短一天內就完成蒐證、協議離婚與辦妥離婚登記,法官深入調查赫然發現,張男早已決意離婚,不過藉機強勢要求妻子簽字及立刻搬家,同時獲得之前談不攏的有利條件。事後張男又向新竹地院訴請江女、林男2人連帶賠償百萬,法官又查出張男為求順利離婚,於協議離婚時已明示免除2人賠償之責,罕見地駁回張男之訴。
張男說,2018年6月與江女結婚,育有1女,去年9月間,妻子到林男經營的網咖工作,不久就時常逾時下班,更經常以工作需要為由,週五在外過夜。去年12月底,妻子以帶女兒參加跨年活動為由徹夜未歸;今年1月7日,他從電腦看見妻子與林男LINE對話訊息,發現2人一同出遊親密合照及曖昧對話。
2人互稱對方「寶貝」,LINE對話中,江女對林男說,「你是不是不愛我你是不是不要我?明天要一起到很晚,在想如果我女兒在婆家睡著了,我就在店裡睡。」林男回說,「我們不能睡一間,會被發現的,不然我帶妳回家睡,嘻嘻!」
張男說,事後妻子坦承與林男發生數次性行為,說要離婚,夫妻今年1月8日協議離婚。他則訴請2人連帶賠償100萬元。
江女與林男則否認曾發生性行為或任何親密關係。至於LINE對話訊息,2人也否認,指稱日期、時間可能是後製的。
法官勘驗夫妻倆對話,張男曾說,「我只想知道你們在什麼時間點的時候在一起的?讓我死也死的瞑目一點吧?」江女回說,「就10月底那時候」,可見江女、林男有發生親密關係性行為及其他逾越正常男女交往行為。
但法官認為,2人辯稱張男於協議離婚時,已免除2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債務,因為張男說今年1月7日凌晨看見2人LINE對話訊息,當天下午6點半開始錄音,當晚就簽離婚協議書,隔天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這麼多事竟在短短一天一夜迅即完成!
且夫妻對話內容完全未見張男對妻子有挽回婚姻的說法或作法,反而咄咄逼人,不斷指責妻子,打斷回答或解釋,撂話催促離婚,要求立刻搬家。反觀江女對於先生要求當天立刻簽字離婚、放棄幼女監護權、打包東西離開等驚訝萬分。對於交往、結婚6年來累積負債70多萬極為不滿,要求張男分擔,雙方對話火氣越來越大,彼此翻舊帳、算債務、吵家務分擔,不避諱幼女仍在身邊。
法官發現張男說過一段關鍵的話,「我這個內容是已經包含我已經很輕微的處罰你們了,沒有告你們。」且江女本身沒有離婚意願,反而是張男以離婚後就可以跟林男在一起、有名分,誘導她同意離婚。
法官認為,夫妻因經濟問題,婚姻早已破裂無法延續,張男早已決意離婚多時,不過藉機會強勢要求妻子簽字及立刻搬家,同時獲得之前談不攏的有利條件。張男為求順利離婚,協議離婚時,已明示免除2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債務,因此判決駁回張男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