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友上網爆料,指自己到新北市某醫院精神科就診時,男醫師涉利用職權,在諮詢的診間和她發生性關係。(資料照)
2020/11/17 23:18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一名女網友上網爆料,指自己到新北市某醫院精神科就診時,男醫師涉利用職權,在諮詢的診間和她發生性關係,事後還外約嘿咻,她不知道是否真的喜歡對方,患得患失,精神狀況不穩定。新北市衛生局已將醫師移付新北市醫師懲戒委員會審議,但刑事部分是否涉及利用權勢性交罪,法界認為有難度。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翁偉倫表示,利用權勢性交的情狀主要發生在上對下,例如:老師對學生或長官對下屬,利用職務上的權勢令對方恐懼,逼迫發生性行為,醫病關係亦可能是其中一種樣態,但本案的女網友與醫師發生性行為的地點不只在治療診間,還相約在外面,且牽扯到「喜不喜歡」等感情情愫,很難單純歸咎於權勢性侵。
至於是否構成乘機性交罪?翁解釋,加害人必須要在對方失去或是降低意識的情況下,如:酒醉不省人事,趁她無法反抗之際予以性侵,才能構成。本案女網友如果能夠舉證諮詢時精神病發,醫師趁她辨識能力顯著降低而性侵,才有機會成罪。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黃致中也認為,傳統的權勢關係是要讓人產生「不得不」的心理壓力,如:學生不聽老師的話,成績會被打差;下屬不稱長官意,會影響升遷或獎金,但醫病關係屬於非典型的權勢類型,畢竟病患如果不滿意,本身仍具有換醫師的選擇權,要如何舉證心理遭到醫師權勢威逼,不得不和他發生性關係,實務上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