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0-03-27 21:05

康聯訊3/30起預定買回1,000張,區間價8.00~18.00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672)康聯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四次買回庫藏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7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88,715,485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3/30~109/05/29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8.00~18.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0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60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7/11/15 ~ 108/01/08 、預定買回股數(股):700000 、實際已買回股數(股):7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6/11/13 ~ 106/11/28 、預定買回股數(股):400000 、實際已買回股數(股):4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擬實施第四次買回庫藏股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買回本公司股份,以供辦理轉讓予員工之用途。
二、本次買回庫藏股之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2.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不超過保留盈餘及股份溢價發行之資本公積之合計扣除已決議分配盈餘及特別盈餘公積):新台幣88,716仟元整。
3.預定買回之日期:民國109年 3月30日至民國109年5月29日。
4.預定買回數量:1,000仟股。
5.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8元至18元之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下限時,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6.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7.擬修改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請參閱附件一。
8.證券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請參閱附件二。
三、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01%,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4.54%,不足以影響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資本之維持。
四、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公司申報買回股份應檢附「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聲明書內容請參閱附件三。
五、董事會之決議及執行情形將於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
決 議: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第一條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 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 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 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第四條 凡本公司全職員工,包括子公司全職員工在內,於認股基準日到職滿一定期間或對公司具有特殊貢獻者,經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訂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前項所稱「子公司全職員工」係指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海內、外子公司全職之員工。
第五條 本公司依據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準,並須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訂定員工得認購股數及有關股份的權利內容、限制條件等,提報董事會核准。
第六條 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減比率範圍內調整之或依據本公司章程規定,以低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者,應於轉讓前,提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並應於該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10 條之1 規定事項,始得辦理。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
調整後轉讓價格=每股實際平均買回價格×(公司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時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公司
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第八條 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九條 本次買回之股份,應自買回之日起五年內全數轉讓與員工,逾期未轉讓部分,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註銷股份變更登記。員工於繳款期限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論;認購不足之餘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另洽其他員工認購之。本公司就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與員工者,限制員工在二年內不得轉讓。
第十條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第十一條 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09年3月27日第八屆七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01%,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4.54%,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全體出席董事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聲明人:康聯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陳友信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康聯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康聯訊」或「該公司」)業於民國109年03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為轉讓股份予員工,買回該公司普通股股票1,000仟股,每股買回區間價格預定為新臺幣8~18元。該公司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委託本證券承銷商評估其買回普通股股份價格區間之合理性。本證券承銷商業已採用必要程序予以評估竣事,茲將其結果說明如下:
一、本證券承銷商之評估係依據康聯訊民國108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為基礎,該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其普通股股份上限1,000仟股,計算該公司買回普通股股份前後之相關財務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如下表所示:
項 目 買回股份前 買回股份後 變動比率
108/12/31 買回價格 買回價格 買回價格 買回價格
下限8元 上限18元 下限8元 上限18元
負債占資產比例 34.87% 35.34% 35.95% 1.35% 3.10%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例 362.88% 356.04% 347.50% (1.88%) (4.24%)
簡單每股稅後盈餘(元) (1.14) (1.17) (1.17) 2.63% 2.63%
每股淨值(元) 11.71 11.83 11.52 1.02% (1.62%)
股東權益報酬率 (8.90%) (8.99%) (9.10%) 1.01% 2.25%
速動比例 230.24% 225.60% 219.79% (2.02%) (4.54%)
流動比例 169.43% 164.79% 158.99% (2.74%) (6.16%)
淨現金流出(仟元)(註1) - 8,000 18,000 - -
註1:若以買回價格下限新臺幣8元,及該公司預計買回普通股股票1,000仟股計算,該公司之淨現金流出為新臺幣8,000仟元;若以買回價格上限新臺幣18元計算,則該公司之淨現金流出為新臺幣18,000仟元。
依上表所列,康聯訊若以每股新臺幣8~18元買回該公司普通股股票,雖造成負債占資產比率微幅上升、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例微幅下降,但其變動比率有限。由於買回普通股股份所需支出資金將使該公司的流動資產減少,故該公司的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將分別下降,但買回後,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亦可分別維持於219.79%及158.99%以上。另每股淨值因本次買回價格區間的差異,可能提高或降低,然該公司108年度為稅後淨損37,785仟元,將使每股盈餘及股東權益報酬率微幅下降,但其影響有限。另現金流量因買回普通股股份而產生現金流出最高為新臺幣18,000仟元。
二、經核算康聯訊所訂買回其普通股股份之價格區間,即每股新臺幣8~18元,並未超過其董事會決議前十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11.11元或三十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13.02元(兩者取其高)之150%,即19.53元;亦未低於董事會決議當日收盤價8.42元之70%,即5.89元。
三、經核算康聯訊所訂預計買回其普通股股份之數量1,000仟股,加計該公司前次買回未註
銷之普通股股份數量1,600仟股,合計共2,600仟股,並未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33,168千股之10%即3,316仟股。另經核算該公司本次預計買回之最高金額新臺幣18,000仟元,並未超過其考慮董事會已決議分派盈餘後之保留盈餘新臺幣3,326仟元加計已實現資本公積新臺幣85,390仟元(12/31財報所載資本公積100,479仟元減除特別盈餘公積8,775仟元及該公司董事會已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股息6,314仟元),合計新臺幣88,716仟元。
四、綜上所述,本證券承銷商認為康聯訊預計買回其普通股股份之價格區間尚屬合理,而買回普通股股份數量及買回價格區間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尚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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