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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罐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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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8-05-06 20:01
隔壁施工搞壞你家 告官得先墊鑑定費
發展中的城市,工程與住家常相互並存,因建築施工導致鄰家出現裂縫、傾斜也時有所聞,民眾最好要懂得自保。專家建議,各縣市針對鄰損事件,多會有一套規定,政府會介入處理,民眾不必請律師,不過「告官者」得先墊鑑定費,待鑑定結果出爐,才由該負責者賠償。
以住宅工程而言,工期少則1年半,多則3年半,多數縣市政府針對可能的施工損鄰事件,都有一套《建築物施工管制辦法》或《鄰損爭議處理規則》等來處理,萬一事件發生,就照著流程走,不過達成共識的過程曠日廢時,需有心理準備。
建築工程整個階段都會影響鄰居,但執業中的鄭姓工務主任表示,建商與鄰居最常發糾紛的,是在結構體階段,噪音、粉塵及強光很擾民,不過開挖地基階段,才真正是可能損壞鄰屋的時期,建築開工前,建商多會照規定請技師做鄰房鑑定,如拍照,做紀錄,民眾宜配合以保權益。
當開挖過程造成損鄰,如地板、牆壁出現裂縫,甚至房屋傾斜等,最好立即聯繫縣市政府,台中市都發局營造施工科表示:「遇此情況,市府將派人前往會勘,如對公安有立即性危險,將視情況要求建商部分或全面停工,直至危險情況解除。」
若經鑑定,房子真的確認為施工造成的損壞,民眾與營造廠就會進入談判階段,各縣市政府針對房屋損壞項目,也都有合理的公定賠償單價,原則上就比照辦理。
萬一民眾覺得檢定報告的賠償價格不符期望,《建築物施工管制辦法》還有一個「提存」機制,評審委員會要求營造廠將賠償價格乘上一個倍數,提存到法院,以示誠意,民眾就實報實銷,政府也就管到這邊,並發給施工單位使用執照。萬一還是覺得不足,那就只剩冗長的訴訟得走,民眾得有心理準備。(洪子恩/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