熾翼火龍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8-02-09 07:57

房產界Uber服務…新潮流

國內信義、永慶等十大品牌房仲聯手向屋比房屋比價平台提出違反商標法、著作權法與公平交易法等訴訟,分別獲不起訴處分及屋比勝訴。屋比表示,這項判決等於宣告買房線上比價、呼叫經紀人服務合法時代來臨,房產界Trivago、Uber的新商業模式成為趨勢。
房仲業者委託律師、房仲公會全聯會法規會委員蔣美龍指出,屋比使用房仲業的成果謀利,違法商標法、著作權,讓經紀人加入平台與房仲業產生競爭關係,利用平台攔截房仲業的買方,且屋比業務範圍與房仲業無異,但未受經紀業法規規範,會再提出上訴。
這宗是國內房仲史上首宗由十大房仲業總部聯合向新創科技公司提告案例,屋比未經同意,以超連結方式連結至房仲公司官網內頁,等於取得房仲開發物件的資料,違反公平交易法。
此外,「屋比經紀人」功能會使瀏覽者誤認聯繫經紀人為搜尋物件的原仲介業者,房仲業提出民刑事訟訟,但在民事公平交易判決屋比勝訴;刑事的商標法、著作權部分則獲不起訴處分。
屋比房屋比價平台創辦人葉國華曾是永慶房屋豪宅事業部主管、首席顧問,二年前成立屋比比價平台,希望打造房地產業界的整合性服務電商平台。
葉國華表示,屋比從「利他」角度出發,從房仲經紀人、店東及消費者思考各方需求,例如透過技術將市面上公開銷售的網路物件集結,提供消費者比價。也提供屋比經紀人服務,提供加入經紀人二個月免費試用,之後每季收平台使用費1,790元,讓買賣雙方能隨時線上呼叫經紀人,這也是目前主要的營收來源。
葉國華指出,屋比解決購屋者貨比三家的問題,保障消費者對「價格」知情權,未侵犯各房仲業者的商標權、著作權,更幫房仲業者網站帶來大量的流量與物件露出的機會。屋比經紀人會員來自各品牌仲介,會員資格都符合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規定,但未介入客戶帶看、同業合作等遊戲規則。他強調,屋比是建構一套買賣雙方及房仲業都能受惠的新交易型態。
2016年8月推出,除集結各房仲官網及房屋平台整理超過70萬筆資料,擁有3,000名屋比經紀人,有超過六是目前在十大品牌房仲業服務的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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