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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發達集團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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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12-22 23:40
1例1休提前上路 林全:當初沒注意到
本帖最後由 B 於 16-12-24 16:32 編輯
1例1休提前上路 林全:當初沒注意到
2016-12-22 中央社
勞動基準法一例一休提前明天上路,不少業者傳出措手不及,
行政院長林全今天表示,這部分在當初法令公布時確實沒注意到,造成法令生效後必須馬上適用,政府會盡量輔導業者。
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今天舉辦「院長與金融產業座談會」,出席人員除金總理事長施俊吉、各金融業公會理事長暨週邊單位董事長或總經理外,林全暨相關部會首長皆受邀出席與會。
攸關勞工權益的週休二日新制原先預定明年元旦起實施,如今一例一休及加班費計算等提前到明天上路,林全會前受訪時表示,這部分確實當初在公布法令時沒有特別注意到,造成法令生效後必須馬上適用的情況,對此,政府會盡量輔導業者,讓產業可以迅速適應。
同時,林全強調,一例一休提前到明天上路,距原先預定實施日期明年元旦的期間不長,預期企業可順利度過。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補充說明,一例一休以及加班費的計算,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法令公布後第三天生效,與原先預定的實施日期元旦差一個禮拜,對企業影響不大。
同時,徐國勇呼籲企業主體恤勞工,提前一個禮拜給勞工好一點的待遇,並感謝企業主共體時艱給勞工多一些權益。
至於全國放假一致以及特休部分,徐國勇指出,這部分在勞基法修法時已特別規定實施日期為明年元旦,因此,實施日期依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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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一例一休提前明天上路,行政院長林全今天表示,這部分在當初法令公布時確實沒注意到,造成法令生效後必須馬上適用.
p.s. 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法令公布後第三天生效. 蔡政府這麼多官員不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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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法總統令公布了
Yahoo奇摩新聞 – 2016年12月21日
立法院6日三讀修正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未來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2日休息,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總統府今天發布總統令,正式公布勞基法相關修法條文。
立法院6日三讀修正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未來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2日休息,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刪除7天國定假日,全國放假一致,及勞工工作滿半年即有3天特休假。
總統府今天發布總統令指出「茲修正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4條、第30條之1、第34條、第36條至第39條、第74條及第79條條文,公布之」。
其中包括刪除七天國定假日、特休假等修法為明年元月一日上路,其他部分公布後第3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