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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8-02 22:30

女高中生與網友性行為後懷孕提告 孩子前男友的

張姓男子在臉書認識一名女高中生,聊了數日後邀約女生到家中,他幫女生染髮,還發生性行為;後來女生懷孕,在母親逼問下,只好供出張,並提出告訴。經檢驗孩子DNA,孩子生父卻是女生前男友的,新北地檢署今天將張處分不起訴。
新北市三峽區20多歲張姓男子在去年12月認識一名女高中生,他邀約女生到家中染髮,兩人發生性行為;今年1月,女生懷孕,不知道怎麼辦,告訴母親,母親逼問孩子是誰的,女生表示不知道是前男友的還是網友的。
母親質問女生男友,男友表示女生有去見網友,孩子不一定是他的;母親再質問網友身分,女生供出張,母親帶著女兒對張提出告訴,但距案發時間已將近二個月,女生身上採集不到任何事證。
檢方偵訊時,張姓男子供稱當時女生自己脫上衣,自願跟他發生性行為,結束後兩人還一起洗澡;當天他的媽媽就在樓下,如果有事,女生怎麼可能都不呼救?
檢方調查,女生聲稱染髮後,跟張借浴室洗澡,洗完後張強行壓制並性侵,事後又借浴室洗澡再離開,承認過程中都未呼救;另外,檢驗孩子DNA,生父也是女生前男友,與張無關,認定張強制性交犯行罪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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