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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勝 發達集團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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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6-06-18 10:07
兩稅合一無助投資稅損逾兆 廢除為趨勢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18日電)
我國實施兩稅合一制近20年,但刺激投資效果不彰,更累計逾兆元稅損,對所得重分配也產生負面作用。觀察國際趨勢,多數國家已廢除兩稅合一,顯見股利全額扣抵不符世界潮流。
為刺激國內投資,財政部自1998年起實施兩稅合一完全設算扣抵制度。根據賦稅署統計,截至2013年止,累計可扣抵稅額高達新台幣1.1兆元,平均每年稅損761億元,嚴重影響財政健全。
然而,根據央行數據,近20年來我國對外投資幾乎年年增長,今年國際投資淨資產更首度突破兆元大關,且金融帳已經連23季淨流出,顯見資金並未留在台灣,多前往海外投資,政府希望達成促進國內投資的目標並未實現,卻徒增巨額稅損。
有市場人士指出,資金不留在台灣投資,主因是台灣稅制太重,不利經濟發展。但台灣營所稅稅率僅17%,已較韓國與中國大陸低,且以台積電為例,2015年稅前淨利約3500億元,營所稅與營所稅暫繳金額約442億元,實質稅率更僅12.6%,可見稅制並非資金不留在台灣投資的主因。
根據財政部2013年的委外研究報告指出,過去許多OECD國家藉由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來促進投資,但在考量稅源流失過大下,已有許多國家廢除或降低設算扣抵率,藉以減緩稅損壓力。
截至2013年底,34個OECD會員國中,僅剩澳洲、加拿大、智利、墨西哥及紐西蘭等5個國家實施完全設算扣抵制,而英國及韓國則採部分設算扣抵制。而歐盟早在2007年就全數廢除兩稅合一制,顯見廢除兩稅合一已為國際趨勢。
不過,市場仍有一股要求恢復股利全額扣抵的力量在醞釀,指出本國人、本國企業與外資股利所得稅率差很大,是「一樣米養三種人」。然而財政部指出,外資獲配股利雖採就源扣繳20%,但母國也會對其海外所得課稅,所以外資實際稅率不只20%。
此外,目前本國人有50%的可扣抵稅額,但外資一毛都不能抵,反而不利外國股東;而本國人股利所得雖需併入綜合所得課稅,稅率最高達45%,但根據賦稅署調查,本國投資人股利所得稅率平均才20%左右。至於企業獲配股利,須課徵營所稅17%,加徵10%未分配盈餘後,實質稅率約25.3%。以此觀之,內外資的股利所得稅率差異其實不大。
而且,恢復兩稅合一股利全額扣抵,受惠的只會是少數富人,戕害的是財政健全,且不利本國企業境外籌資,也妨礙國際資金的自由流動,並違反資本輸出入中立原則;對企業來說,為配合稅額扣抵,必須為股東個別設置可扣抵稅額帳戶,並依持股移轉及稅額扣抵比率等算出股東可扣抵稅額,因此需支付龐大成本,不符簡政便民原則。
行政院長林全日前表示,股利稅制也許不要再走兩稅合一;財政部長許虞哲也表態,明年會提出股利所得稅制改革方案,將依據國際潮流、廣徵各界意見,審慎研議稅改方案。實施多年的兩稅合一制若能順利退場,對租稅公平、財政健全將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