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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ong 發達集團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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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5-30 00:10
認真澄清!三鶯線招標並無圖利廠商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部分媒體對三鶯線捷運安全及招標過程提出質疑,新北市捷運工程局強調,招標過程一切依法辦理、公正公開並無媒體臆測圖利廠商情形,系統設計規範已要求確保營運安全絕非雲霄飛車,同時呼籲外界勿再做不實抹黑,誤導民眾及傷害國家形象。
新北市捷運工程局指出,三鶯線投標資格(包含工程經驗認定標準)係經過市場調查、2次公開徵求及1次公開閱覽,充分徵求廠商意見後訂定投標資格,所需檢具的文件資料都遵照「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5條規定,訂定號誌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承做單次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台幣10億8700萬元,或累計契約完工結算金額不低於新台幣27億1800萬元之工程實績,同時要求契約項目內應包含無人駕駛行車監控(含號誌)系統及通訊式行車監控CBTC系統工程之工程經驗。
上述資料若為本國廠商,需檢附驗收證明書影本或使用情形證明書,若屬外國廠商除需提供契約及業主核發之驗收證明書或使用情形證明書外,相關文件且需經該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且由本國駐外機構或本國國內公證人認證及簽署。三鶯線得標廠商所提投標資料於2016年度4月13日資格審查時,其CBTC工程經驗佐證資料業經審查符合上述投標須知規定,審標過程一切公開公正合法標準如一,並無媒體所言三鶯線有招標公告與審標標準不同、決標後降低審查標準甚而圖利廠商等情形;
新北市捷運工程局指出,三鶯線路線全長約14.29公里,其中最陡坡度介於LB08站及LB09站之間,陡坡長度約124.5公尺、坡度4.535%,本案招標文件已明定投標廠商提供列車爬坡能力須大於5.5%,得標廠商提供列車爬坡能力資料確實符合招標文件規定,捷運工程局表示,因車輛製造係客製化的產品,必須滿足地形與規範要求,未來廠商所生產之車輛經廠測合格,符合規範要求爬坡能力5.5%以上才准許量產。
此外,三鶯線電聯車煞車系統配備有電力煞車及摩擦煞車雙重保障,具有故障自趨安全的功能,捷運局也將依採購法與契約規定落實嚴格檢驗與審查確保系統安全,絕對不會有如媒體所描述像坐「雲霄飛車」情形。
捷運工程局表示,為加速三鶯線推動,捷運工程局於2015年三鶯線綜合規劃審查通過後,隨即開始籌備統包工程的招標作業,籌備期間充分分析各項招標策略的優劣,同時也廣納各方意見,訂定招標文件後始上網招標,為追求品質,也一改過去最低價決標方式,採最有利標決標,由評選委員會就投標廠商之技術、品質、功能及價格等項綜合評定最有利標廠商決標,絕非新北市政府自行決定,所有程序皆依法公平、公正辦理。
局長趙紹廉表示,未來簽約及履約將依採購法與契約規定,嚴格要求工程如期如質完成,並強調有關投標廠商工程經驗部分,如經查驗廠商相關文件結果,查證廠商所提資料有不實者,將依採購法第50條第2項規定辦理並追償損失,呼籲外界勿再造謠抹黑誤導民眾及傷害國家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