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dychang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5-05 08:25

去年度賣股所得 仍須申報證所稅

2016-05-05 04:36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暨快訊
柳營區莊小姐問:證券交易所得稅已停徵,今年5月報稅時還需要申報個人出售未上市(櫃)股票嗎?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答覆:證券交易所得稅是自105年1月1日起才停止課徵,因此個人104年度出售未上市(櫃)股票、興櫃股票100張以上、IPO股票及非居住者出售股票,仍應依行為時所得稅法相關規定申報課稅。該分局提醒,個人104年出售股票所產生之所得如屬於前述證所稅課稅範圍,應於105年5月辦理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一併申報證券交易所得,以免遭國稅局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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