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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4-28 12:31

房屋稅開徵 要節稅得懂3項原則

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5月是荷包失血的報稅季,在房產的部分,也必須繳納房屋稅。根據財政部統計,今年有69萬戶需繳納囤房稅,而北市的部分,因民眾逐漸熟悉房屋稅節稅模式,今年遭課徵囤屋稅的戶數,大減28.1%,從12萬戶降至8萬6258戶。民眾想要採自用住宅稅率繳納房屋稅,也必須瞭解幾項重要原則。
囤房稅是依據全國總歸戶為主,要節稅必須符合3項原則,第1、「無出租、營業,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第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台持有總計3戶內「自用」住宅;第3、符合上述兩項重要條件後,3戶以內房產可免設立戶籍。如此即可避開遭課徵囤房稅。
囤房稅上路後,房屋稅改採「自用」與「非自用」,除自用住宅稅率為1.2%之外,其餘2戶以上稅率落在1.5%至3.6%,即便屬於多屋族,只要符合「自用」條件,仍屬1.2%稅率範圍。
房屋稅優惠稅率每月都可以申請,每月15日以前提出申請,當月就適用較輕稅率。房屋稅繳納期限到5月31日為止,民眾除可在金融機構、便利商店繳費,也可透過網路銀行或用手機內建的twallet行動支付裝置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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