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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曾8858 發達集團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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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基金
發佈於 2016-02-26 10:12
國內財經:金管會擬修法開放中國大媽來台投資基金及外幣債券,預計於4月上路
【財訊快報/李娟萍報導】金管會預告修正「大陸地區投資人來台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條文,開放中國大媽來台投資基金及外幣債券,並新增中國機構投資人得投資興櫃股票,新規定可望於4月上路。
為增加多元化投資人參與我國證券市場,放寬大陸地區投資人來台投資基金及外幣債券,金管會研議修正大陸地區投資人來台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
此次修正重點包括,開放依法進入台灣地區大陸地區自然人,及具一定條件的在台陸資投資事業,可來台投資基金及外幣債券,開放其他大陸地區投資人得投資未辦理新台幣結匯外幣計價商品。
新增經大陸地區證券、銀行及保險主管機關核准合格機構投資者(簡稱機構投資人,QDII)得投資興櫃公司股票。金管會指出,中國大媽每人每次匯入投資最多限100萬美元,總額併入QDII的5億美元限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