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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9-29 09:14
海關:電子菸屬偽劣藥品
2015-09-29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攜帶菸品回國有「一條免稅」的規定,許多民眾都會趁回國時撿便宜、買條免稅菸。近年國內外電子菸愈來愈流行,海關特別提醒,依我國現行法令規定,電子菸屬偽劣藥品不是菸,與一般香菸規範不同,不但沒有「一條免稅」,甚至連一包都不可進口。
海關表示,很多民眾誤以為電子菸跟一般香菸的規定一樣,實際上衛福部將含尼古丁成分的電子菸納入藥品規範,換言之「電子菸是藥不是菸」。
目前衛福部沒有核准任何電子菸製造或進口,所有含尼古丁的電子菸都被認定成偽劣藥,完全不可以製造或輸入。若透過郵包、快遞或攜帶進口,將移送法辦,最高可處10年徒刑、得併課一千萬罰金。
海關指出,不含尼古丁的電子菸則屬於做成菸品形狀的玩具,依法也不可以製造、輸入或販賣,若旅客攜帶回國被查獲,就會退運,不可以進入國內。
海關表示,電子菸超過八成都含有尼古丁,其他成分不明,安全性也有顧慮,對人體的危害恐比一般香菸更大。
海關統計,今年上半年,共查獲電子菸等非法進口案件共273案,其中電子菸5458支,菸油補充包則有3萬042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