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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曾8858 發達集團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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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09-11 15:46
戶籍遷不遷 優惠稅率大不同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日前有民眾詢問,戶籍有無遷入,是否影響房屋稅及地價稅的稅率?台中市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依房屋使用情形,以適用不同稅率來課徵。因此如果房屋是作住家使用,即可申請住家用稅率課徵房稅,並不以戶籍遷入為標準,但地價稅則須以戶籍是否遷入為判定基準。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的認定,除需符合戶籍遷入外,還必須符合無營業或出租,且土地所有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謹以1處為限。申請之面積都市土地不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不超過700公尺約211.75坪 ,方可申請按2%的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稅。
稅務局提醒,土地所有人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稅率,需在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為9月22日)提出申請,如超過期限,則只能從次年開始適用。民眾需注意申請時限,以免喪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