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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亭 發達集團營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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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07-29 19:11
房市越差 聯賣制度越好推
因應冷清市況,房仲業者以「聯賣」增加案源,提高成交機會,然而,聯賣之所以難推行,在於委賣制度有「一般約」及「專任約」,市場上多為一般約,一個物件同時委託給多間業者賣,誰先賣掉就是誰的業績,以致聯賣難以落實。房仲業者表示,景氣越不好,才更是推動聯賣的時機。
有巢氏房屋總經理孫寶國表示,有巢氏推動聯賣制度已經十多年,直到近兩年房市交易量出現明顯下滑才看到顯著成績,他開玩笑地說,或許這也算是一種反指標吧!
孫寶國解釋,聯賣不是宣傳話術,而是要有完整的制度及系統平台,更要凝聚區域內各個店東與經紀人的向心力,落實且極大化,才是真正的聯賣,否則僅止於「物件流通」。透過聯賣,可增加同一物件在同區的曝光機會,增加成交速度1至2成,他更透露,今年上半年有巢氏房屋的總業績有將近4成來自聯賣。
進一步分析聯賣制度,有巢氏房屋北區業務部副總經理陳宏勝說,聯賣制度是加盟總部的方針,還是得要各區域的店東協商,達成共識,共同組成一個聯賣區域,事先制定好規則,再交由總部來檢查是否有疏漏之處,若有必要,總部必須出面,公正執行爭議裁決,以落實規定,才能讓聯賣制度順利推行。
總經理孫寶國以發展聯賣有成的有巢氏房屋淡水區為例,客戶只需與一家有巢氏房屋簽約委託銷售,永慶集團旗下的永慶不動產、有巢氏房屋及台慶不動產三間加盟品牌一同聯賣,且不再與同一屋主重複簽約,不僅節省客戶時間,也加快成交速度,同時提升三品牌的綜效。
成功讓21間店聯賣的有巢氏房屋淡水紅樹林加盟店店長林淑忻表示,聯賣之所以難,在於人都會有私心,以前景氣好的時候,各家房仲各憑本事銷售物件,或以自砍服務費的方式來吸引客戶,但如今景氣不好,轉為買方市場,買家最關心的,無非是物件選擇要多,而且怕買貴;賣家則是希望物件曝光管道多,以吸引買家,但又深怕賣得太便宜,因此「聯賣」便成為房仲業服務的基本門檻。
林淑忻解釋,當同屬於一聯賣區域的其中一間店拿到委託單,也得到屋主同意簽下聯賣單,其他間店就不得再刊登該物件,進而達到「單一委託」,當然,或許會有經紀人覺得不公,當初開發的案源,最後由別家店拿走,而利潤不如過去豐碩,但為了提高成交速度、增加成交量,聯賣是必須的,雖然一次賺得不多,但透過累積成交量而積少成多,還是可達到業績,也可減少同業間削價競爭,自砍服務費而影響服務品質的情況發生,無論對買賣雙方,或經紀人都是好事。
總經理孫寶國也強調,聯賣制度成功關鍵在於,各個分店要有共榮的共識且彼此信賴,因此有巢氏積極推動各項活動以及溝通,來增加店與店之間的凝聚力及信賴感,例如定期舉行月會、季會,透過展銷A級物件,加速成交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