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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en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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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7-09 14:18
警憑發票找失主 生日領回錢包
嘉義縣賴姓婦人帶孩子到彰化縣溪湖鎮巫家捏麵館參觀,皮包遺留在館內附設的咖啡廳內,警方憑著皮包內的1張加油站發票,花了1周終於將裝有三萬多元的皮包交還賴婦。
賴婦6月底和家人帶著孩子到巫家捏麵館遊玩,由於賴婦忙著照顧孩子,不慎將裝著3萬6千多元的錢包遺留在咖啡廳就離去,咖啡廳老闆將錢包送至警局。
溪湖警分局員警楊宏升檢視錢包內物品,發現除了現金之外只有1張發票,他打電話到加油站詢問,找到該輛車的車牌,再循線找到車主,雖然問到賴婦家住址,但不知電話,只好再找里長轉達,但里長誤認是詐騙集團。楊宏升終於輾轉聯絡上賴婦。
物歸原主當天剛好是賴婦38歲生日,她說這3萬多元是她工作兩個月的薪水,能撿回真是「最棒的生日禮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