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力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5-30 14:46

華菲下月協商解決鄰接海域執法爭議

華菲下月協商解決鄰接海域執法爭議
記者彭靖祐/臺北報導 2015-05-30
針對我國與菲律賓重疊海域的執法範圍,外交部長林永樂昨日表示,華菲雖已有海上執法共識與相關機制,但「鄰接區」的執法範圍仍存在分歧,兩國預定6月開會協商,希望能解決雙方公務船艦在「鄰接區」執法的爭議。
屏東籍漁船「明進財6號」日前在華菲重疊經濟海域,遭到菲律賓漁政船要求登船受檢,前日又傳出我國漁船「昇漁豐」號疑駛入菲國24浬海域,被菲方巡邏艇盯上,所幸及時離開菲國執法範圍,再次凸顯兩國在重疊海域的執法範圍爭議。
林永樂昨日出席駐外館長與一級主管宣誓典禮後表示,我國與菲律賓有達成協商合作共識,若在重疊專屬經濟海域部分沒有問題,可以照機制運作,但12浬到24浬鄰接區部分尚未達成協議,雙方預計6月進行協商。
林永樂指出,我國認為「鄰接區」屬專屬經濟海域的一部分,所以漁船作業或海巡艦艇護漁,皆屬合法,但菲律賓方面沒有接受,我們也跟菲律賓方面強烈抗議,認為菲方不應該在這個「鄰接區」繼續執法,但還需透過協商來做最妥善處理。
根據農委會漁業署「華菲重疊海域漁船作業範圍示意圖」所劃設的「漁船作業南界限」,臺灣漁船不可進入菲國12海浬領海範圍,但可在24海浬的重疊經濟海域內進行捕撈,海巡署的護漁範圍也會擴及「作業南界限」內,可是根據菲國國內的行政命令,該國的海上執法範圍是24海浬,造成兩國的執法範圍出現爭議。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