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實力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3-23 16:20
中藥電煮壺 8成7不合規定
中藥電煮壺 8成7不合規定
2015-03-23 14:56:30 聯合晚報 記者楊美玲/台北報導
行政院消保處抽檢15件市售中藥電煮壺,檢測結果有五件不符合國家標準,其中「益壽陶瓷中藥壺」無接地線,有漏電危險,另有八件違反電品商品標示規定,合計13件不符合規定,比重高達八成七。
為方便食用中藥,愈來愈多消費者選擇使用中藥電煮壺,消保處委由經濟部標準局在花蓮、新竹及新北市的電器賣場、藥房、五金百貨商店、各大小賣場及網路通路等,隨機購買15件售價在788元至1799元的中藥電煮壺檢測,發現有五件重要零組件比對和標示檢查不符規定。
消保官王德明表示,不符合規定的有益壽陶瓷中藥壺、泉光藥膳壺、啞巴媳婦陶瓷煎藥壺、坊藥膳壺、小廚師專利能量壺。
其中益壽陶瓷中藥壺的電源線和原試驗報告所記載比對不符外,也無接地線,若故障漏電時,無法提供保護,已要求業者下架,否則開罰10萬元至100萬元。
在標示查核部分,15件商品中,有八件違反電器商品標示基準規定,包括龍謚自動藥膳壺和婦寶不鏽鋼煎藥機等,若不改善,將可開罰2至20萬元。
王德明表示,此次檢測總計有高達八成七不符合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中藥電煮壺時,一定要檢視商品標示,包括廠商名稱及地址、電氣規格及型號等各項標示,尤其要注意是否貼有「商品檢驗標示」,同時也要看煎藥壺表面及外觀有無刮痕,並注意其壺內加熱器的周圍是否密封良好。
王德明提醒消費者,中藥電煮壺使用完畢後一定要拔除電源,不要使用破損或鬆弛的電源線或插頭,以避免發生短路或觸電,也不要將整個煎藥壺浸泡在水中,以防止水分滲入機體內部,避免電擊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