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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3-14 17:25

下周起 停資、券新制開跑

證交所宣布,下周一(16日)起,取消停止過戶前停止融資買進的規定,同時將停止融券賣出,從5日縮短為4日。
萬寶投顧總經理蔡明彰認為,原停資買進規定,對很多熱門股形成買盤干擾,取消後有助於提升股東會前台股動能,尤其對熱門股助益較大。
為使信用交易機制更完備,增加投資人操作彈性,證交所決定,16日起,取消上市櫃股票停止過戶前應停止融資買進3日的規定,並將停止融券賣出由5日縮短為4日,融券最後回補日則維持不變。
證交所表示,實施取消停資的新制後,今年股東會旺季開始,絕大多數上市櫃公司股票就可適用,即股民於停止過戶前仍可持續融資買進,有助於維持市場量能。
蔡明彰說,過去因有停資買進的規定,很多主力會提前在停資前5~6日就開始賣出,對股價形成干擾,取消停資有助提升台股動能。
另外,證交所提醒融券人特別注意,新制同步實施停止融券賣出由5日縮短為4日,將使停止融券賣出起日與融券最後回補日為同一日。
證交所表示,信用交易是「以資養券」,即融券人賣出的券源,來自融資人買進的股票,若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常會、除權息等,需停止過戶以確定股東名簿時,為保障融資人權益,融券人依規定必須買回(融券回補)歸還原融資人,讓有權行使股東權的融資人可辦理過戶事宜,因此,仍須規範停止融券賣出期間及融券回補最後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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